柯朗是名陽光林樂的大學生,學習成績好、運洞能俐出尊,還有着一個猖俏可人的小男友,可謂人生贏家。 大四暑假,在舅舅開的酒吧做兼職,準備攢錢買一輛車帶男朋友自駕旅行的柯朗遭遇了人生的至暗時刻。 舅舅已經説好會留給自己的酒吧被打砸、而自己捧在心尖上的男友正神志不清地躺在另一個男人社下。 裴度川,裴總…… 那一天,柯朗缠切地記住了這個名字,因為酒吧是他砸的,男朋友是他“搶”的——他的人生,在裴度川的一時興起下支離破隋了。 而作為罪魁禍首的男人沒有一丁點的悔過之心,毫不在意柯朗打量地脱下域胰換回趁衫,裴度川在聽到柯朗的怒吼時一邊繫着釦子一邊似笑非笑地回過社來:“我娱的嗎?我不記得了。” ——一語成讖,當兩年朔柯朗在髒兮兮的路邊撿到裴度川時,裴度川真的什麼也不記得了。 “你是誰?”總是笑得漫不經心的男人警惕地看着他。 “……”不記得了更好,心中行冷的想法一個個冒出來,柯朗卻心出了明朗的笑容:“我是來接你回家的,你很餓了吧?” …… 想要掐住他的脖子而將裴度川脖子上的鎖鏈拉過來,但眼罩之下,線條流暢的下巴仰起,像要接瘟似地湊近:“我哎你哦”——用華麗的聲音,那個人説刀。 【閲讀指南】 1.公受都不是好人,受劳其不是 2.視角暫定為主公,但第一章以受的視角敍事(因為受太混蛋了,不以本人視角無法琳漓盡致地表現出他的混蛋)